公 司:貴州文昊節能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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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組成材料的控制
1、 水泥
(1) 水泥進場時,必須有質量證明書,并應對其品種、標號、包裝(散裝倉號)、出廠日期等進行檢查驗收。用于承重結構的、對水泥質量有懷疑或水泥出廠超過三個月(快硬硅酸鹽水泥為一個月)時,應復查試驗,并按其試驗結果使用。
復試項目:抗壓強度、抗折強度和安定性,必要時加試凝結時間等(根據需要可采用水泥快速檢驗方法預測28天強度)。
(2) 凡水泥強度低于水泥標號規定的指標,或水泥的四項指標(細度、凝結時間、燒失量和混合材料摻加量)中任一項不符合國家標準規定時,稱為不合格產品。
(3) 水泥廠應在水泥發出日起十一天內,寄發水泥品質試驗報告。試驗報告中應包括除28天強度以外的各項試驗結查,28天強度數值應在水泥發出日期起32天內補報。
(4) 幾個常用的水泥品質數據:
凝結時間:初凝不得早于45分鐘,一般為1—3小時,
終凝不得遲于12小時,一般為5—8小時。
2、骨料
對骨料(砂、石等)的總的要求是高質量、高強度、物理化學性能穩定、不含有機雜質及鹽類的粗、細骨料。骨料分普通骨料及輕質骨料。
(1) 砂、石使用前應按產地、品咱、規格、批量取樣試驗。內容包括顆粒級配、密度(比重)、表觀密度(容重)、含泥量等。
(2) 用于配制有特殊要求的混凝土時,還需做相應的項目試驗。
(3) 混凝土用的粗滑料,最大粒徑不得大于結構截面最小尺寸的1/4,同時不得大于鋼筋間距最小凈距的3/4。對混凝土實心板,可允許采用一部分最大粒徑為1/2板厚的骨料,但最大粒徑不得超過50mm。
(4) 泵送混凝土用的碎石,不應大于輸送管內徑的1/3,卵石不應大于輸送管徑的2/5。
(5) 砂子應為粗砂或石砂,泵送混凝土宜用中砂,通過0.315mm篩子的量應不少于15%。
(6) 細骨料(砂)的質量標準
3、混凝土外加劑
(1) 必須有生產廠家出示的符合國家標準的質量證明書。內容包括:廠名、品種、質量、重量、包裝、出廠日期、性能和使用說明。使用前應進行性能試驗。需要時應檢驗氯化物、硫酸鹽等有害物質的含量,經驗證確認對混凝土無有害影響方可使用。
(2) 按北京市建委在本市建設工程中使用認證產品監督管理工作規定,凡向本市建設工程銷售外加劑的,均須持有北京市建材行管辦統一印制的“北京市外加劑使用認證產品銷售證”。
(3) 根據北京市建委有關規定,外加劑應作含堿量試驗,并且應由生產企業提供堿含量和使用說明帶入每1立方米混凝土的堿量應在1kg以下。
(4) 督促和檢查承包單位對不同品種外加劑分別存儲,做好標記,防止混雜、錯用。
4、混凝土摻合料
(1) 為改善混凝土某些性能或節約水泥,在采用硅酸鹽水泥或普通硅酸鹽水泥拌制混凝土時可摻入水硬性或填充性摻合料。其質量應符合相對應的標準規定(粉煤灰在混凝土和砂漿中應用技術規程JGJ28—86等)。但摻量應經系統試驗驗證,確認混凝土質量符合要求,用以確定最大取代水泥量。
(2) 摻合料易與水泥混淆,常因管理不善,在運輸與存儲時兩者混淆誤用,造成混凝土質量事故。因此,要設計明顯標志,嚴防混淆誤用。
5、混凝土用水應符合國家現行〈混凝土拌合用水標準〉的規定。
混凝土配合比的質量控制
1、混凝土的施工配制強度可按下式確定
fcu,0=fcu,k+1.645σ
式中:fcu,0——混凝土施工配制強度(N/mm2);
fcu,k——混凝土設計強度標準值(N/mm2);
σ————施工單位的混凝土強度標準差(N/mm2);當承包單位不具有近期的同一品種混凝土強度資料時,σ值可按下表取用
2、泵送混凝土的水泥最小用量為300kg/m3;混凝土水泥最大用量不宜超過550kg/m3。
3、結構用混凝土在施工前應有試配申請單和試驗室簽發的配合比通知單。施工中如材料有變化時,應重新申請試配。配合比通知單應附配套的砂、石、水泥、外加劑及配合比試塊強度試驗單(30天后及時補送)。
4、監理工程師應對混凝土生產設備或商品混凝土廠進行實地考查、考查的主要內容是:
(1)貴州混凝土工程試驗室的資質條件及工作人員上崗證是否齊全,是否有完整的技術資料和管理臺帳;
(2)技術管理工作系統、機構設置狀態;
(3)有無健全的技術管理制度,主要包括:技術合同審核、材料管理、質量檢驗、混凝土開盤鑒定、運輸、泵送、技術檔案資料、操作規程和技術崗位責任制等管理制度。
現場攪拌設備,特別是計量設備的年檢各可靠程度。
混凝土工程施工質量監理要點
1、澆注前的監理工作要點
(1)對混凝土澆筑方案時行審批:要根據澆筑面積、澆筑工程量,勞力組織、施工設備、泵車位置、澆筑順序、后澆帶或施工縫的位置、混凝土原材料供應、保障混凝土澆注的連續性以及停電的應急措施等問題進行認真的綜合研究并落實,確保萬無一失。
(2)模板、鋼筋應作好預檢和隱檢,在澆注混凝土前應再次檢查,確保模板位置、標高、截面尺寸與設計相符,且支撐牢固,拼縫嚴密,模板內雜物已清除干凈。鋼筋位置固定正確,變形的鋼筋已矯正,關鍵部位應再次查驗鋼筋品種、數量、規格、插筋、錨固情況;
(3)檢查機具準備,對攪拌機、運輸車、料斗、串筒、活塞泵、輸送管線,振搗器等要準備充足,對可能出現的故障已有所準備。必要時應進行試運轉。
(4)混凝土澆灌申請書已辦妥;
(5)對天氣預報已做了解和必要的冬施、雨施準備;
(6)水電照明等現場條件已做好,且應有保證。
2、常規混凝土澆筑過程中的監理要點
(1)對澆筑的混凝土應堅持開盤鑒定制度開盤鑒定表原則上每天都應根據料源情況進行調整;
(2)混凝土澆筑中,要加強旁站監理,嚴格控制澆注質量,檢查混凝土塌落度,嚴禁在已攪拌好的混凝土中注水,不合格混凝土要退回攪拌站。
(3)檢查震搗情況,不能漏振、過振、注視模板、鋼筋的位置和牢固度,有跑模和鋼筋位移情況時應及時處理,特別注意砼澆注中施工縫、沉降縫、后澆帶處砼的澆注處理。
(4)對結點中位不同等級混凝土的澆注順序和澆注混凝土的等級要嚴格檢查、防止低等級混凝土注入高等混凝土部位。
(5)根據混凝土澆注情況,在監理工程師指定的時間和部位,留置監理工程師親自監制的試塊,并在標養后親自送到監理試驗室在監理人員監督之下做試驗,以驗證承包單位的試驗結果。
(6)要檢查和督促承包單位適時做好成型壓光和復蓋澆水養護、防止混凝土出現裂縫。
(7)承包單位拆模要事先向監理工程師提出申請,經監理工程師依拆模條件判斷確認后方可進行。
3、冬期混凝土澆注過程中的監理要點
(1)加強監理工程師對冬施的預控工作,要堅持冬施措施不落實不得施工的原則。冬施方案要根據工程進度、氣溫預測、施工環境做出詳細的技術措施方案,規不定期好測溫孔布置、測溫方案、澆筑方案、拆模條件。方案要具體,可操作,結合工程,切合實際。照抄照搬,應付差事的冬施方案要求重做,重新審批。
(2)貴州混凝土工程冬施方案實施前要認真檢查落實,
① 及時收集天氣中期預報,依氣溫調整施工進度,完善施工措施;
② 對冬施的砼配合比,外加劑性能,摻量必須提前做好審定;
③ 對應到場的保溫材料的質量和數量要提前檢查到位情況;
④ 對擬采取的保溫措施要做出科學的判斷,監理工程師應做好必須的熱工計算審核;
⑤ 對商品砼及現場攪拌站的外摻劑,攪拌方法,計量等進行必要考察和監控等等。
(3)抓好冬施關鍵點。監理工程師應根據工程實際情況,明確冬施監理的關鍵部位、關鍵點的內容,并加強現場控制。監理工程師必須作好以下冊檢查和抽測工作:
混凝土實際入模溫度的監測;
混凝土外溫度及溫差的監測、分析,必須時要采用措施防止混凝土受凍和裂縫的發生。
加強對蓄熱覆蓋防風措施的督察,確保覆蓋及時到位;
適時控制拆模時間及拆模后的保溫及養護問題;
督促檢查留置混凝土強度試塊,包括同條件和轉常溫條件試件,均不得漏作。
4、夏期混凝土澆注過程中的監理要點
(1)對高溫環境下影響混凝土的因素進行預測分析,督促承包單位寫好施工措施,并抓好落實。
(2)監理工程師應從以下方面作好檢查和督促;
①原材料中,水泥是否選用合理,骨料是否有防止升溫措施,外加劑(緩凝劑)是否用已被認證的合格產品;
②配合比是否考慮了夏期施工塌落度損失大的措施;
③澆筑方案是否合理,澆筑速度是否適當;
④養護條件是否有保證;
⑤溫度控制是否有交(宜在氣溫30℃以下施工)等等。
5、混凝土的質量評定
(1)應以現場取樣試驗結果作為鑒定混凝土強度的依據:結構工程冬期施工尚應留2組同條件養護試塊,一組用以檢驗混凝土受凍前的強度;另一組用以檢驗轉入常溫養護28天的強度。
(2)混凝土強度檢驗應以GBJ107—87為準。
(3)當對結構強度或對混凝土試件強度的代表性有懷穎時,可采用非破損檢驗方法或從結、構件中鉆取芯樣方法,按有關標準的規定,對結構、構件中的混凝土強度進行推定,做為是否應進行處理的依據。
6、混凝土工程缺陷修補的監理要點
(1)混凝土工程的質量缺陷,秘須按有關標準加以認定,并經有關方面研究,由承包單位提出書面修補方案后,經監理工程師批準方可進行修補;
(2)需修補部位必須認真剔鑿,用高壓水及鋼線刷將基層沖洗干凈;
(3)修補用水泥品咱應與原混凝土的一致,強度等級一般高于原混凝土等級,并適量摻加微膨脹劑;修補部位,應略高于源混凝土表面,待達到構件設計強度后,再將外面鑿平。
混凝土工程質量通病
1、材質與試驗不符合要求
(1)水尼無出廠合格證或試驗報告,或出廠合格證內容項目及手續不全,批量不符合規定;
(2)有下列情況之一未經復試即使用(或復試不合格未注明如何處理);
① 用于承重結構工程的水泥;
② 無出廠證者;
③ 儲存期超過三個月;(快硬水泥超過一個月);
④ 水泥出廠日期及安定性不明,或對質量有懷疑者;
⑤ 進口水泥。
(3)砂石級配不合格,含泥量超過規定,或其他指標不符合規定,現場砂、石、泥土混雜,不采取處理措施(應委托試驗室提出補償辦法;或組織加工處理;或予以更換);試驗批量不符合要求;
(4)外加劑無法定單位鑒定,無許可證。結塊不處理,變質或不能均勻摻入混凝土;
(5)水泥選用不當,砂石品種規格選用不當,現場不管理不善,料證不符;中途變更材料未及時重做試驗,或不同品種材料混用水泥庫不隨清隨用。
2、攪拌、計量、配合比與試塊不符合要求。
(1)無試驗室試配,或不經過試驗室,亂用經驗配合比;
(2)試配與材料、試塊不一致、不交圈;
(3)計量不準;無專人管理,無開盤鑒定;
① 無秤(用體積比、鐵鍬比、眼睛估);
② 有秤不用(無管理制度);
③ 秤壞了,或不準,或被砂廠墊死;
④ 無秤量加減砂石措施(秤旁要有砂石堆、鐵鍬)或不車車過磅;
⑤ 加水無計量、砂石含水量不測,或不扣除砂石含水量,無坍落度測試與記錄;
⑥ 散包破袋水泥不計量,整袋水泥不抽檢;
⑦ 外加劑無計量措施;
⑧ 無配合比標牌;
⑨ 現場配合比未換逄成每盤用量(加小車、秤盤重量);
⑩ 換算正確與否無人檢查。
(4)攪拌不勻(時間太短),攪拌不當(加引氣型外加劑攪拌時間過長、過短均不宜);
(5)試塊留置數量不符合規定;
① 標養試塊數量不足(每層、每100盤、每100m3、每工作班不應少于1組);未留置備用試塊;
② 缺同條件試塊(冬施、拆模、防水混凝土);
③ 接頭、留縫混凝土缺試塊;
④ 防水混凝土缺抗滲試塊。
(6)試塊養護不標準(標養箱,20°±3℃水中);
(7)試塊試驗值未折算;
① 非15cm立方體試塊未折逄;
② 每組試塊的混凝土強度代表值取值計算錯誤。
(8)未做匯總統計分析,或不按規范規定的要求和條件做數理統計分析;
(9)試塊強度不符合設計、規范、驗收要求,無處理措施、無設計簽認意見。
3、施工縫留置與處理不符合要求
(1)施工方案考慮不周,出現不應有的施工縫;
如:未綜合考慮澆搗路線,垂直與水平運輸時間,攪拌供應能力、分層厚度、分組最少數量,振搗器最低配置數等造成混凝土初凝前不能保證上層混凝土覆蓋并振搗完。
(2)無合理安排澆注混凝土停歇時間而出現施工縫;如交接班時間,清刷攪拌機時間,中間吃飯休息時間等;
(3)事先不明確混凝土攪出澆完及到上層覆蓋完最長允許延續時間:
① 不測水泥初凝時間;
② 不按氣溫、混凝土標號確定最長延續時間(GB50204—92)4.4.2條。
(4)不留施工縫又無緩凝措施;
(5)施工縫位置不合規定;
① 梁板留在端部(應在跨中1/3范圍);
② 樓梯踏步板留在根部(一般應在上三步或下三步的跨中1/3范圍);
③ 梁柱混凝土標號不相同時,將縫留在標號分界處(應留在跨中1/3處)。
(6)施工縫留法錯誤;
① 甩槎不支模、混凝土任意流淌成坡槎較長;
② 豎直縫只設一層鋼板網,網后不支模振搗不實,接槎長或根底素漿不處理。
(7)施工縫處繼續澆注混凝土時不符合要求:
① 未達到1.2MPa強度,即開始繼續澆筑;
② 未剔除松散混凝土;
③ 不沖洗凈,或沖洗后積水不清理;
④ 未鋪澆同混凝土配合比無石子砂漿;
(8)后澆帶留置及澆筑不符合規定
① 不按規范三種形式留縫甩筋;
② 后澆帶不設清掃坑,施工縫無法清掃沖洗干凈;
③ 未按設計要求時間或在主要荷載未滿后澆筑;
④ 澆注時氣溫太高;
⑤ 未優先選用微膨脹水泥;
⑥ 后澆帶混凝土澆筑后未充分養護。
4、混凝土一次澆筑過厚
(1)澆注混凝土無卸料平臺(尤其是墻、柱混凝土)混凝土用吊斗直接入模造成卸料分層過厚、振搗失控、不勻、漏振、模板變形、跑漿;
(2)澆注混凝土不分層,或分層不清造成漏振、重振、易出不應有的施工縫;
(3)泵送混凝土,無有效控制措施,坍落度過大,澆注混凝土太快,造成一次澆注過厚,振搗失控,模板變形;
5、接槎如未鋪設同混凝土配合比無石子砂漿
(1) 混凝土接磋不用同混凝土配合比的無石子砂漿;
(2) 接槎砂漿不與混凝土澆注同肯;接槎砂漿厚度失控。
6、不對稱澆筑混凝土,將模板擠偏造成結構變形。
7、混凝土澆后不按規定養護(也不刷成膜劑或養護靈)。
8、板縫或薄壁混凝土用大石子(應≤b/4,且應用小振搗棒插搗)。
9、冬施混凝土受凍:
(1)無有效的冬施方案、重視不夠,準備不足;
(2)未優選采用硅酸鹽水泥拌制冬施混凝土,或采用礦渣水泥等不宜使用的水泥時措施不足;
(3)無有效加熱、保溫、養護措施(特別是柱頭,墻頂、梁板端頭等伸出鋼筋接槎處保溫不嚴);單純依賴外加劑;
(4)未加抗凍早強劑,或摻量不準,不勻;
(5)折模過早,混凝土示達到“臨界強度”,早期受凍;
(6)無認真的測量布置圖及測溫要求,測量不準,測溫點無代表性,測溫記錄不及時分板、停止測溫無依據,出現問題不采取措施。
10、大體積混凝土無有效的綜合保證質量的施工方案,無防裂措施
(1)未采用低水化熱水泥;
(2)未采用降低內部溫度措施(如用降溫排管,用低溫水拌混凝土,用摻加料減少水泥用量,用摻小毛石混凝土,用緩凝劑,用護大澆注分層區段延續銜接時間以增加散熱面等辦法);
(3)未采取減少內外溫差的辦法;
如:冬施加保溫覆蓋、夏季澆水散熱,控制升降溫度及時分板內外測溫記錄采取相應措施;
(4)未采用降低用水量增加密實度措施;
(5)未與設計協商設置必要的施工縫或后澆帶并設置足夠的構造鋼筋。
11、對鋼筋密集處,無相應措施
(1)未采用相應粒徑的粗骨料混凝土;
(2)未采取模內外振搗或采用分段支柳暗花明澆搗辦法;
(3)未事先與設計洽談商適當改變鋼筋排列、直徑、接頭等。
12、商品混凝土問題
(1)無商品混凝土通知單,混凝土小票、強度等級與設計要求未驗證;
(2)現場不做坍落度檢驗,或無檢驗記錄;
(3)出罐時間過長,混凝土已初凝,現場隨意加水;
(4)混凝土不合要求時,不立即交涉、采取措施或退回;
(5)現場不留試塊;
(6)泵送管內被清洗的混凝土也用于工程中(應廢棄);
冬施中機具及泵送管路保溫不好造成混凝土入模溫度不符合要求。
混凝土工程外觀弊病
1、蜂窩
(1)配合比計量不準,砂石級配不好;
(2)攪拌不勻;
(3)模板漏漿;
(4)振搗不夠或漏振;
(5)一次澆搗混土太厚,分層不清,混凝土交接不清,振搗質量無法掌握;
(6)自由傾落高度超過規定,混凝土離析、石子趕堆;
(7)振搗器損壞,或監時斷電造成漏振;
(8)振搗時間不充分,氣泡未排除。
2、麻面
(1)同“蜂窩”原因;
(2)模板清理不凈,或拆模過早,模板粘連;
(3)脫模劑涂刷不勻或漏刷;
(4)木模未澆水濕潤,混凝土表面脫水,起粉;
(5)澆注時間過長,模板上掛灰過多不及時清理,造成面層不密實;
(6)振搗時間不充分,氣泡未排除。
3、孔洞
(1)同蜂窩原因;
(2)鋼筋太密,混凝土骨料太粗,不易下灰,不易振搗;
(3)洞口、坑底模板無排氣口,混凝土內有氣囊。
4、露筋
(1)同“蜂窩”原因;
(2)鋼筋骨架加工不準,頂貼模板;
(3)缺保護層墊塊;
(4)鋼筋過密;
(5)無鋼筋定位措施、鋼筋位移貼模。
5、爛根
(1)模板根部縫隙堵塞不嚴漏漿;
(2)澆注前未下同混凝土配合比成份相同的無石子砂漿;
(3)混凝土和易性差,水灰比過大石子沉底;
(4)澆注高度過高,混凝土集中一處下料,混凝土高析或石子趕堆;
(5)振搗不實;
(6)模內清理不凈、濕潤不好。
6、缺棱掉角
(1)模板設計未考慮防止拆模掉角因素;
(2)木模未提前濕潤,澆注后木模膨脹造成混凝土角拉裂;
(3)模板縫不嚴,漏漿;
(4)模板未涂刷隔離劑或涂刷不佳,造成拆模粘連;
(5)拆模過早過猛,拆模方法及程序不當;
(6)養護不好。
7、洞口變形
(1)模內頂撐間距太大,頂撐剛度不夠;
(2)模內無斜頂撐,剛度不足,不能保持方正;
(3)混凝土不對稱澆注將模擠偏;
(4)洞口模板與主體模板固定不好,造成相對移動。
8、錯臺
(1)放線誤差過大;
(2)模板位移變形,支模時無須直找正措施;
(3)下層模板頂部傾斜或漲模,上層模板糾正復位形成錯臺;
9、板縫混凝土澆筑不實
(1)板縫太小,石子過大;
(2)縫模板支吊不牢、變形、漏漿;
(3)縫內雜物未清,或縫內布管;
(4)無小振動棒插搗或不振搗或振搗不好。
10、裂縫
(1)水灰比過大,表面產生氣孔,龜裂;
(2)水泥用量過大,收縮裂紋;
(3)養護不好或不及時,表面脫水,干縮裂紋;
(4)坍落度太大,澆筑過高過厚,素漿上浮表面龜裂;
(5)拆模過早,用力不當將混凝土撬裂;
(6)混凝土表面抹壓不實;
(7)鋼筋保護層太薄,順筋而裂;
(8)缺箍筋、溫度筋使混凝土開裂;
(9)大體積混凝土無降低內外溫差措施;
(10)洞口拐角等應用集中處無加強鋼筋。
(11)貴州混凝土工程裂縫的原因及裂縫的特征。